北京鼓励购买新能源车 2017年将达20万辆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7日透露,将制定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车政策,政府公务用车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力争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达到20万辆。
7日,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交流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李昆生指出,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57余万辆,年排放各项污染物70万吨左右,其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占大气排放总量的86%,56%和32%。本地排放源中,PM2.5的分担率达到了31.1%。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
对于今后的工作,李昆生指出,北京市环保局将严格控制机动车总量,每年新增小客车指标由24万辆削减到15万辆,研究制定货车、大中型客车指标调控措施。2017年底前,力争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
李昆生说,将制定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车政策,政府公务用车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力争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达到20万辆。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到2017年底,占比达到65%以上,减少油耗40%。制定出租车6年强制报废标准,到2017年累计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出租车1.6万辆,油耗和污染物排放均减少20%。
高排放车辆今后也将进一步受限。据李昆生介绍,将逐步限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车辆的使用范围,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国一"及以下标准汽油车(含改造车辆)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通行("国二"标准车辆限行择机实施)。与此同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北京大外环路的建设,同时研究北京市货物运输结构方式的调整,减少重型货车过境穿行。
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也一并被纳入北京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李昆生说,北京市环保局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差别化停车管理政策,适当扩大区域范围,强化机动车静态管理,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
此外,北京市环保局还将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拟2015年上半年实施重型柴油车第五阶段标准,力争2016年启动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及车用燃油标准。切实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严格油品质量监管,以重型车为重点加大在用车的执法力度。
会上,来自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资深会员李小溪提出,机动车怠速期间排放而造成的污染不是一个小问题,建议对不践行"停车3分钟以上不熄火"的行为施以罚则。根据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本市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
针对这一问题,李小溪认为,培养科学的驾驶理念十分重要,而停车熄火的意识可以在驾校培训时完成。也可以通过红绿灯的倒计时显示,帮助司机确定停车熄火的时间,以及设置停车熄火的提示贴和提醒牌。李小溪建议,应当在适当时间出台相关的罚则,如果没有"罚",会使得该规定缺乏一定的力度。她还提到,北京应该实行更严厉的环保举措,而公车应当率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