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被判15年 曾三次入狱
导读:11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万林等人非法行医案依法公开宣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吕伟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1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万林等人非法行医案依法公开宣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吕伟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唐孟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被告人贺桂芝免予刑事处罚。4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云文超、李小会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5889元。
胡万林1949年出生于四川省绵阳市,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先后三次入狱服刑。在第二次服刑中,胡万林因在狱中为人看病、求医者甚多而被媒体连续报道。1997年出狱后,他在多地医院为人看病,被一些追随者鼓吹为“当代华佗”。随后,多名患者因服用他的含芒硝药物而死亡,胡万林也于1999年1月被依法逮捕。2000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服刑15年,经过两次减刑后,胡万林于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2013年,胡万林再次在一次“培训班”中非法行医致一名肄业大学生身亡,并被逮捕。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伙同被告人吕伟、唐孟君、贺桂芝以开办“培训班”的名义进行非法行医活动,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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