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聚餐一人醉死 家属状告19名同事

05.11.2016  04:05

  跨年夜,某五星级酒店厨师长自掏腰包请酒店厨师聚餐,其中一名厨师却因饮酒过量导致酒精中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死者家属将同席聚餐的19名厨师一并告上法院,索赔136万余元。据记者了解,此前也有过多起聚餐饮酒致死家属告酒友的案例,但一下子告这么多人的还是头一遭。

  去年12月31日跨年夜,北京某五星级酒店的厨师长柴先生为感谢同事一年的辛劳,自掏腰包宴请该酒店19名厨师在农展馆南路的一家餐厅聚餐,并自带了很多啤酒和白酒。

  席间,觥筹交错,大家因为开心都喝了不少酒。在此过程中,包括李某在内的两名厨师因饮酒较多,当场趴下。

  原告代理人说,当时李某已经醉酒昏迷,但喝酒聚餐仍未停止。直至次日凌晨2时25分,柴先生方组织其他厨师将早已喝趴下的二人送至医院救治。当天,另一人在医院打过点滴后恢复出院,李某却在中午11时,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后李某一直在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抢救。今年1月17日15时许,李某因“急性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李某的父母、妻子和5岁的女儿将包括厨师长柴某在内、当天一块聚餐的19名同事一股脑都告上了法院,要求19人按70%的责任比例共同赔偿李某因喝酒导致的损失136万余元。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提出,凌晨2点多李某才被同事送到医院,其醉酒昏迷后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医院病历记载,“拒绝洗胃检查,要求输液,外按压”。代理人说,当时李某本人昏迷,又无家属在场,由此可以得出,是送他去医院的同事做出了“拒绝洗胃检查”的不当表示,延误了李某的救治。此外,19名被告未尽到互相提醒、劝告的安全注意义务,应对李某的死承担责任。

  关于聚餐时间,被告代理人提交了一份李某及被告所在酒店提供的证明,证明李某2015年12月31日晚11:02才从酒店下班,所以准确的聚餐时间应该是当晚12点左右。“由于下班比较晚都没有公交车了,打车也打不到,所以他们都是步行到聚餐地点的,而且就餐地点离医院也很近。

  被告代理人表示,19名被告没有劝酒行为,没有护送照料义务。事发后,被告不但积极进行救治,还垫付了大量费用。关于“拒绝洗胃检查”,被告律师称,当晚没有同事做出过这样的表示,也不可能拒绝医院检查或用药。

  “医院对李某下达的病危通知显示为,脑组织细胞不可逆转损伤,多脏器损伤。李某正当壮年,身体健康,酒精中毒不应造成严重后果。李某的死亡很有可能是因为医院没有及时进行拍片诊断,还是同事及时发现李某嘴唇发紫告知的医生。”被告代理人称。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