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聚焦主责主业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

13.10.2016  19:20
着力聚焦主责主业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化‘三转’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大、工作氛围不浓、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推动机关纪委全面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邓修明10月12日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农业部、审计署、知识产权局、社科院、人民银行、铁路总公司6个部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围绕机关纪检组织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分别对10个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15个部门中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和专项检查。在工作中发现,部门机关纪委存在“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没能有效开展等问题。“这种状况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必须尽快扭转。”邓修明指出,要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机关纪检组织深化“三转”,厘清工作职责,明确重点任务,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担负起来,落实下去。
  纪工委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召开座谈会、约谈机关纪委书记,分析“问题症结”,找准“对症良方”。此次座谈会以问题为导向,从深入推进“三转”、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强化依纪依规执纪、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对机关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部署。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是机关纪检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回归党章的必然要求,是形势任务的客观需要。”邓修明指出,机关纪委要真正在职责定位、工作方式、履职担当上实现向“监督主体”的转变,挺纪在前。为此,纪工委将督促部门切实清理机关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与监督执纪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任务,清理机关纪委书记兼职,修改与“三转”要求不相符合的制度规定,让部门机关纪委从不该管、不该参与的工作中退出,集中精力和人力,当好“监督员”。以纪律为标尺,实践好“四种形态”,破除“反腐拐点论”“重蹈覆辙说”“执纪从轻说”“机械比例论”等认识误区,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四种形态”的正确适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纪工委对各部门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正风肃纪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抓好信访工作上,要求各部门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式、便捷化信访举报体系,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和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每月定期向纪工委报送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在强化纪律审查工作上,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切实用好谈话函询,推动谈话函询工作程序化科学化,严把执纪审理质量关,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在推进正风肃纪上,要求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加大查纠整治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假期,紧盯重点对象,严查违纪行为,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的落地,会议还从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安排。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健全纪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工作机制,重点建立机关纪委向纪工委定期报告工作、述职述责、工作考核通报、执纪工作通报、日常督促指导、执纪统筹协调等6项制度机制,要求机关纪委常规工作每半年、年底各报告一次,机关纪委书记要向纪工委述职述责,纪工委将逐步完善对机关纪委的日常检查、业务指导、定期约谈等工作机制,加强执纪统筹协调,定期通报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对机关纪委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同时,从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查办案件领导工作机制,日常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三方面强化机关纪委对部门党支部纪检组织和直属单位纪委的领导。加强组织建设,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机关纪委内设机构,配齐配强纪检干部。
  “会议既指明了深化‘三转’的方向,又明确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现路径和方式方法,是一次工作部署会,也是一次业务培训会,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令人深受教育启发。”与会部门机关纪委书记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