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聚划算”未成功 中间商拒退服务费被诉
12.04.2016 13:16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原告诉称,原告公司在天猫网上从事网络商品销售业务,2016年1月4日,原告与被告公司签订《聚划算基础合作协议》,约定被告在2016年1月4日至1月20日期间成功为原告申报两场天猫网络平台上的“聚划算”活动,原告向被支付5.78万元的服务费。但原告支付费用后,被告并没有为原告成功申请一场“聚划算”活动。在原告催要之下,被告仅退款2.78万元,剩余3万元拒不退还。原告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退还其服务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刘娜
本文来源: 法院网
12.04.2016 13:16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 并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祝贺
习近平致信祝贺
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强调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