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部门联合部署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5月5日,云南省农业厅、公安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云南省农业厅联合召开全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对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州(市)、县(区、市)三级的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云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左荣贵、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刘刚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王革新在会议上做了重要发言,对全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
会议对当前全省的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警醒各地各级相关部门、工作机构要深刻认识变型拖拉机乱象对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要深刻理解开展全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和决心,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切实推进全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明确指出全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加强变型拖拉机使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变型拖拉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各地各级相关部门、工作机构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切实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着重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变型拖拉机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切实堵塞漏洞,遏制变型拖拉机的流通增量。二是严格依法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确保变型拖拉机管理增量为零。三是对脱检、脱保和正常接受管理的变型拖拉机进一步进行厘清,实行网格化精准管理,全面掌握全省在册变型拖拉机的运行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措施。四是严格已纳入牌证管理的变型拖拉机变更登记管理,禁止为已纳入牌证管理的变型拖拉机办理发动机、车架变更登记。五是严格已纳入牌证管理的变型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督促变型拖拉机车主提高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六是严格拖拉机驾驶人管理,严把拖拉机驾驶考试质量关,加强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驾驶综合素质。七是积极推进建立实施变型拖拉机报废制度。八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对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力度。九是多措并举,加强对变型拖拉机车主、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联勤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会议最后要求各地各级相关部门、工作机构要组织到位,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保障到位,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支持;要协作到位,切实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要宣传到位,切实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整治;要督促到位,切实推动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