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老师需进企业实践

11.10.2015  13:26

  据教育部官网信息,教育部近日发布了《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要求职校专业课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文件规定,实践项目包括考察观摩、培训、兼职、产品研发等内容。在此期间,老师们可享受学校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差旅费等费用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

  为保障老师实践期间的条件,文件中特别指出,经学校批准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实践期间享受学校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费、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把教师企业实践学时(学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