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

14.01.2016  16:07
      日前,我市出台《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1.适用于在西城、朝阳、海淀、顺义、密云五个试点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老年人能力评估。2.通过招投标确定参与评估的社会单位,可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确定困难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将给与相应补贴。3.评估申请由老年人本人或者代理人提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由其代理人或监护人提出。4.委托老年医疗机构建立评估质量督导体系,设立市和区评估质量督导中心,对社会单位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