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撞死七旬老太 家属起诉索要29万赔偿

04.02.2015  18:40
  78岁的行人李老太早上横过马路时,遇到张先生无证驾驶车辆,车辆前部右侧将李老太撞出,李老太当场死亡。现李老太的家属将张先生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损失共计29万余元。近日,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老太家属诉称:2014年10月1日早上5点半左右,张先生驾驶“长春捷达”牌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昌平区天通苑某公交车站处时,刚好碰见李老太自南向北过马路,小汽车前部右侧将李老太撞倒,造成李老太当场死亡、车辆也有损坏。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先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年检车辆、未按规定让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张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老太无责任。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只得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29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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