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餐厅摔伤 家属索赔百万

23.12.2015  09:58

  杨女士一家到餐厅给父亲过生日,没想到发生悲剧——62岁的母亲独自去餐厅厕所时摔倒在地导致骨折,住院四个月后身亡。因认为餐厅光线暗且地面湿滑致母亲摔伤,进而引发疾病死亡,杨女士将北京大渔京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摔伤引发死亡

  据杨女士说,今年5月28日是其父亲68岁的生日,当天中午,他们一家人到位于朝阳区蓝色港湾的被告餐厅就餐。点菜时,母亲去了餐厅内地下一层的卫生间。过了很久,厨师过来说母亲摔倒了,她赶快寻了过去。“我看到一个保洁阿姨拿着墩布在擦地,她说老太太已经扶不起来了。我妈当时右胳膊和左腿都摔拧了,疼得无法动弹,脸都白了。”后经医院诊断,杨女士的母亲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左股骨粗隆下骨折。老人于6月5日实施手术,后一直住院治疗,9月25日去世,死亡证明显示死因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杨女士认为,因餐厅地下一层灯光昏暗,台阶湿滑,导致其母亲在卫生间门口处摔伤,进而引发死亡。为此,她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0万元。

  法庭上,杨女士提供了一份其在母亲摔伤后用手机拍摄的现场视频录像。她说,通过该录像可以看出餐厅地面湿滑,且灯光昏暗。此外,餐厅的台阶设置与国家相应的规定明显不符,这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现场昏暗,老太太以为没有台阶了,结果摔倒。

   被告:已尽安全警示义务

  “录像看不出地面湿滑,反而可以看到老太太摔倒的地方灯光强度适中、地面平整、摩擦力适中且无水渍,台阶边缘有醒目的黄色警示条。”被告方代理人表示,作为餐饮企业,其已尽到最大限度的安全警示义务。公司经营场所均是由有相关资质的装修机构装修,台阶等均符合国家标准。老人年迈腿脚不灵活,踏空台阶致摔倒。

  该代理人说,原告称事发时有保洁人员在擦地,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事实上,当时没有保洁人员在擦地,餐厅只在结束营业时清洁擦地。“不过餐厅内监控录像资料只能存储一个月,所有记录没有保存。

  另外,老人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血管病等多种疾病,原告方提交的死亡证明书载明其母亲死于心脏病。原告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她的母亲摔伤会导致这些疾病复发和加重。老人摔倒后,被告及时拨打120并垫付了医疗费,已尽到最大限度的救助。

  经法官提示,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对死者摔伤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同时,被告方也申请对原告提交的医疗费单据是否与摔伤有关进行鉴定。法官表示将于鉴定结论作出后再行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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