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执掌中央美术学院

23.09.2014  13:59


范迪安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中央美术学院迎来新掌门人。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9月22日,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在中央美术学院宣布了教育部的任免决定,范迪安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潘公凯不再担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职务。

  此外,据中央美术学院官方微博消息,潘公凯因为年龄原因卸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职务。

  此次任免决定还包括,董长侠、苏新平任副院长;因工作调动,谭平不再担任副院长职务。此外,教育部为尊重本人意愿,同意徐冰不再担任副院长职务。

  范迪安1955年9月生,1978年4月入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教授。

  范曾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2005年12月至今任中国美术馆馆长(2006年3月起兼任中国美术馆党委副书记)。

  就任中国美术馆馆长不久,范迪安就提出“以公众为中心”的办馆理念。

  范迪安在中国美术馆馆长任上近9年,中国美术馆策划了多种主题性大展、艺术家捐赠展、馆藏作品专题展,也有了春节贺岁大展、国际新媒体艺术三年展等品牌。

  范迪安曾在受访时谈及对中国美术馆的定位,他认为,国有的文化单位和文化机构就像国有企业一样,面对市场的竞争重新建立自己的形象、品牌,乃至于威信。

  “美术馆整个系统要着眼于提升社会的审美水平,要着眼于把美术馆建造成一个大家都能够有所收获的审美的教育园地,才能够使得这个殿堂不是远离大家的心灵,而是更加贴近大家的文化需求。”范迪安在受访时说。

  据中新网报道,范迪安表示前往中央美术学院任职,深感任重道远。

  2010年,范迪安曾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理由是“剽窃”。

  2009年年底,自由撰稿人黄以明公开指责范迪安等人及相关网站侵权他的文章。次年1月28日,黄以明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剽窃”事件起因是《自然精神的现代构成》一文。

  黄以明称,这篇评论萧长正雕塑艺术的文章由他独立创作,发表在台湾《艺术新闻》杂志2000年第10期。2006年3月,《萧长正的穿透雕塑展》在中国美术馆举办期间,该文被冠以“作者:范迪安”,在多家媒体传播。

  范迪安则通过媒体回应称,“对于原告黄以明追究文章及个人知识产权的初衷,我是赞成的,但是对于不加调查及客观分析的控告,我也很气愤。

  范迪安称自己完全是“被署名”,自己“也是受害者”。

  2010年年底,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认为原告黄以明未能提出充分的证据,由此驳回其诉讼请求,范迪安赢得官司。

  “中央美术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和深厚学术传统的学府,几代人薪火相传,美术名家和名师在创作、教学和研究上为中国美术发展做出了贡献,他的就任只是事业的延续,当竭尽全力做好工作。”范迪安说。

  潘公凯1947年1月出生于浙江宁海,是国画大师潘天寿先生的二公子。潘于1996年出任中国美术学院院长,2001年6月转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至今。

  另据新京报报道,对于中国美术馆新馆长人选,内部已出公示为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不过目前还未对外宣布。

  (原标题: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执掌中央美术学院,潘公凯届龄卸任)

[责任编辑: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