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2.01.2015  12:30
    为总结去年工作,贯彻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1月21日,市检二分院召开2014年工作总结会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局级巡视员、副局级检察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院干警参加。     会议首先播放了市检二分院2014年工作总结片;随后,张家贞副检察长结合市检二分院实际,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重点工作、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该院检察长顾军就市检二分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和普通干警都要高度重视,克服与己无关思想,着力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严格规范执法、保证公正司法。要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越来越强,司法不规范容易产生司法不公正,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司法公信。要从强化自身监督、推进检察改革的深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市检二分院目前存在的司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察改革,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要抓紧抓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院各部门会后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全员覆盖。要围绕方案提出的重点环节和问题,全面、准确地梳理查找出本部门、人员在执法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措施,立改立行,防止整治过的问题反复出现。各部门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市检二分院司法规范化建设。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该院各项制度规范,确保每个执法办案环节符合程序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机制,形成更加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执法办案制度体系;进一步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磨合,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强化业务实训,增强规范司法意识,提升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司法的职业素养。         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后,朝阳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王向明检察长就贯彻《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前期自查,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抓住检察改革机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迎接各项改革挑战相结合,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充分把握检察改革试点院的有利条件,切实发挥主任检察官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一线办案人员的党性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根治久治不愈的顽症,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
    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相结合,与切实转变执法作风相结合。提升开放、透明、信息化社会环境下的执法办案水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克服各个执法环节中的不良“习惯”,下大力气整治自身存在的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先期自查,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该院2014年开展的“深化规范执法研究、加强检察业务建设”专项活动成果相结合,在全面梳理制约规范执法的制度性环节和法律适用问题基础上,紧紧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各部门立即着手开展先期自查,深挖自身存在的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切实找准目前在严格规范司法方面仍然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谋划2015年全年重点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办法,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1月20日下午,怀柔区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检察长屈永明主持,崔连元副检察长宣读《怀柔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李继征检察长作为领导小组组长,代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意义等方面为全院干警做了动员,并提出四点要求:     务必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要严格按照池强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有序推进。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上级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干警,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坚持“与我有关”,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认真查摆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高检院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逐一对照、认真查找、研究解决。同时,还要延伸查摆范围,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同队伍建设、作风整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促进、融会贯通的效果。业务部门要深挖自身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提升办案基本素能。各综合部门要及时跟进,督促整改,监督问责,整章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抓好落实。院党组和各处室负责人要敢于担当,敢于深入查摆。案管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案件评查和案件督察工作,注重发现和查处工作中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快查快办、见行见改。要结合司法档案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院干警要将各项要求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反馈到位,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按照高检院和市院对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怀柔区检察院将设置专项整治工作专刊,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审批程序,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报送工作信息。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周要向市院上报至少2条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本院业务处室每周至少报送1条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公布信息报送情况,不按时报送的,将予以曝光批评。


    1月16日,顺义区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学习传达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顺义区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宝来宣读了顺义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豫就严格按照最高检和市检院要求,切实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决策部署上来。一要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孟建柱同志的批示,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和市院池强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务必”,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意义。二要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自身执法水平要高,执法要规范文明,要把严格规范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三要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是解决当前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全院干警要准确把握当前对规范司法的要求和责任,对照整治活动部署的八个重点整治问题,找准自身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学习教育要高标准。各部门要创新学习形式,注重消化吸收,做到全员学习不留死角,缺课必补,缺项必补,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二是查摆问题要高标准。各业务部门要结合顺义区检察院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院各业务条线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排查整改,真正把违反规范司法行为的深层次问题、复杂问题、个性问题找出来,找准症结和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高标准。以党的建设引领规范司法行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把当前在班子、队伍、业务方面的突出问题谈开谈透,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实事求是、分清是非、触及灵魂。四是整改落实要高标准。做到聚焦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认真督办、责任到人,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做到严格标准不降格、严肃执纪不护短,真正用铁的纪律规范好检察人员的各种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带头搞活动,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干警将活动搞出实效。二是端正思想,自觉行动,将专项整治活动和办案有效结合起来,以活动效果促进规范办案,做到活动和办案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坚决避免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切实保证学习认识到位、查摆问题彻底,整改落实可行,检查验收有效。四是强化层级管理负责制,规范行为有作为,端正态度不折腾。五是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活动宣传,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最终实现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活动目的。六是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整治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实现公正司法。
    该院检察长张豫强调,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全院检察干警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准确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思想,以勇往直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建立规范司法新常态,为下一步顺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准备,使顺义区检察院整体司法规范化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1月20日,平谷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平谷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速主持。     会上,分别传达市院池强检察长在全市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平谷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明确了规范司法行为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和要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卫对平谷区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一是提高认识,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和北京市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市院的部署上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稳步开展;二是严守纪律,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服从中央权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全院要围绕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履职尽责;三是规范司法,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复杂性,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完善纠错、监督等工作机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依法严格文明规范司法。     结合实际,务求实效。一是深入查摆自身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平谷区情和平谷区检察院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主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自查自纠,确保“找得准、办法实”;二是深入推行三项督导体系,要继续深化检务督察、行政督导和案件质量评查三项督察体系,促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整体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协调,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坚持公检法三家配合制约原则,既要善于协调,加强配合,又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保证法律监督实效。     敢于担当,落实“一岗双责”。一是敢于揭短亮丑,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树立自身主动发现问题的意识,坚持有什么问题抓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力求解决在思想、态度、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勇于探索创新,要明确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目标,积极关注改革试点地区的优秀经验做法,结合平谷区特点,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通过改革逐步解决制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带好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司法,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不断增强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职能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高检院、市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延庆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进行部署。会上,段福华检察长就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与延庆县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2014年是延庆县检察院的规范化建设年,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分析论证,延庆县检察院出台了《延庆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并于2014年12月26日正式实施,各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这些工作制度的出台,为延庆县检察院规范司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的工作中,各部门要自觉将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融入2015年的重点工作,融入延庆县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在规范司法行为上下大力气。     认真部署,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延庆县检察院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市院列明的九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细化分解,对照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和检察纪律规定,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通过部门自查、对照检查等方法,深入查找问题,下大力气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积极落实,以规范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在查找出自身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从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规范检察人员行为等方面整改落实,同时要将好的制度、好的经验做法在全院推广。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督促全体检察人员规范司法,以规范促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1月19日,昌平区检察院邹开红检察长主持召开昌平院检察长办公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集中观看了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视频,认真学习了池强检察长关于做到“三个务必”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会议研究决定,由昌平区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牵头负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兆欣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方案起草、材料总结等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开红就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抓紧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抓紧起草昌平区检察院工作方案,抓紧与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接受市院统一领导,研究室发现规范司法行为中的问题,要及时提交院党组研究。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昌平区检察院工作方案的内容,紧密结合昌平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措施、工作目标,确保方案接地气、真管用,切实激活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制,发现自身不规范问题。
    突出昌平特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要区分共性和个性,突出基层和昌平特色,结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细化工作方法,通过摸底调查,对监督渠道进行分类,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合,将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结合昌平区检察院2015年工作明确整改的具体内容。       1月12日,密云县检察院召开第一次党组会,学习曹建明检察长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并先后听取了侦监处、案管办、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未检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汇报。
  1月14日,密云县检察院召开院务会,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最高检、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池强检察长提出的要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京文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认识,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今年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期盼,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贯彻上级指示精神,通过这次专项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依法、不规范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最高检和市院工作安排。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检委会的作用,将反贪、公诉部门作为严格规范司法示范单位,由检委会指派专人进行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督导。
  强化落实,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业务部门围绕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坚持、固化已有好做法的基础上,把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和检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规范行使检察权,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