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联盟监管的问题成因及建议

04.11.2014  00:42

网络广告联盟是指集合中小网络媒体资源(如中小网站、个人网站、WAP 站点等)组成联盟,通过广告联盟平台帮助广告主实现广告投放,广告主则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支付广告费用的网络广告组织投放形式。广告联盟也是网络广告的一种经营模式,因此网络广告监管中的常见问题,在广告联盟的监管中也会出现:一是违法广告发现难。网络广告数量大,广告发布的指向性强,广告发布技术先进,广告投放具有隐蔽性。二是违法行为管辖认定难。是由于法律规定缺失和互联网的虚拟性,以及管辖易发争议。三是广告费用认定难。网络广告费的收费科目不规范,广告计费方式实时数字化加大认定难度,且其他费用的认定不明确。四是违法证据获取难。广告活动全程在线进行,违法证据难固化,主体分布广泛取证难度极大,相关部门配合不顺畅也是会阻碍取证的进行。五是违法行为消除难。个案打击多,整体遏制少,违法成本低,行政成本高。单兵作战多,联合治理少。监管建议:一是加强技术创新、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依托先进理念、技术搭建网络广告监测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创新证据固化方式,依托拥有网络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执法队伍提高网络监管能力。二是完善管辖机制、协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案件管辖机制、系统内协作机制、部门间协作机制。三是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强化源头治理。建立社会化广告管理体系、广告信用管理体系,建立重点行业广告主自律体系。四是加强立法立规、填补空白,完善法制体系。结合新《广告法》的修订完善法律规制及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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