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分局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为有效打击、遏制北京非法网络经营主体,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北京网络市场良好经济秩序,丰台工商稽查大队根据《工商总局关于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市局要求,制订了行动方案,重点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强化监测监管。稽查大队立足辖区工作实际,结合民生热点,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举报为突破口,优化流转程序,大力推进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2016年10月,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协助下,对京东和1号店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本次抽检工作全程在高清视频监控环境中进行,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及《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与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了商品现场拆包、封样等程序,抽检网络交易商品78组,针对服装、童装、箱包、鞋类、手机、小家电等共11类重点商品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对儿童老年用品、电子产品 、服装鞋帽等商品进行重点监管,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据统计,2016年度共计抽检95批次,立案26件,罚没款80.4万余元。二是加强互联网违法案件查办。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反新《广告法》的虚假宣传行为。按照新《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查处了一批在自设网站及第三方平台上违法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经营主体,涉及类金融、服装饰品、汽车服务、POS机等商品和服务领域,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广告环境。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三是畅通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针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建立了《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与工商所关于涉及第三方平台举报案件线索衔接流程规定》,明确并畅通涉及在市内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举报案件线索流转程序,认真履职,妥善处理此类举报。同时加强与京东联系,建立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协助调查的机制。全年接收涉京东平台线索160件,罚没款90万余元。四是强化信用监管。针对网络经营者的失信行为,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举报等网络维权渠道,大力推进举报转立案工作,重点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丰台稽查大队已将18户未在住所地经营电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要求辖区涉网企业加强自查,加强对企业自设网站的监管,净化辖区网络消费环境,切实保障辖区经济主体合法地设立并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网站、平台或网店,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六是坚持以案普法。加强网络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网络市场的事前监管,防患于未然。通过现场发放《致电商经营者的一封信》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网络交易相关关法律法规,并于“双十一”之前发布消费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