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一“网”查处14个非法贩鸟窝点

23.03.2016  12:17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根据网友微博曝光,一举查处了14个涉嫌收购贩卖野生动物野生画眉的店铺和窝点。
  
  2月28日,网友@天地自然团队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一则信息称:“天地自然保护团队志愿者在云南省勐腊县易武镇考察发现,镇上至少有4家收购销售野生画眉的店铺”,并将信息指定分享给当地森林公安的微博。接报后,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按照《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机关野生动物行业场所监管委托书》确定的责任范围,针对边境口岸、花鸟市场、集贸市场、景区,再次开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经森林公安民警排查,网友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月29日,由易武镇政府牵头,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仑派出所、勐腊县森林公安局、易武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和林业站等部门组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清查小组,对易武镇所有集市、商店进行专项清查。当天下午,在网友举报的一家店内,森林公安当场查获野生画眉20只,从店主住宅收缴野生画眉12只。
  
  3月1日,清查小组在高山村至象明路沿线的居民社区查获了6个非法收购野生画眉的窝点,依法收缴野生画眉20只,并将收缴的野生画眉带回林业站暂时寄养。
  
  3月3日,尚勇森林派出所在勐腊县尚勇镇清查时发现一家非法贩卖野生鸟的店铺,当场收缴画眉54只、八哥3只、松鼠1只、斑鸠4只,并将收缴的野生动物带回森林派出所暂时寄养。同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由局领导带队,分两组对舆情提及的销售店铺进行摸排、调查,发现有4家销售鸟类的店铺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3月4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联合景洪市林业局、景洪市工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4家涉案店铺进行清查,对涉嫌非法出售的908只画眉等各类鸟活体依法扣留。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对这家店铺的经营者分别进行立案调查。
  
  为进一步扩大战果,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摸排,深挖线索,排查出嘎洒镇和景哈乡有非法交易出售野生动物重点场所。3月5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派出2个行动组,在嘎洒镇和景哈乡各查处一家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店铺,共依法扣留店内136只鸟类活体。
  
  行动期间,景洪市森林公安局通过摸排、调查,会同林业、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市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花鸟市场、农贸市场和店铺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出动警力60余人次、车辆25台次,共查获涉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鸟类)及其制品的店铺及窝点14个,依法扣留涉嫌非法出售的各类鸟活体1000多只。
  
  据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全州森林公安将进一步加大宣传、管理与严打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加大对涉林重点行业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治安维稳工作,为林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常宗波 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