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地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告

26.06.2015  19:40

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10月24日、2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的时间是7月15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期间内登录www.chinasa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北京地区的现场确认时间是9月9日至9月1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周六日不休息)。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时间内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报名点:北京广播影视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305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现场报名时,请认真审查报名表各栏目填写内容,仔细核对身份信息,避免领取考试合格证时出现信息错误。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4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报名时,报考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科目每人交纳考试费200元;报考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科目每人交纳考试费300元。

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现场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请考生来现场报名时注意当天着装颜色,避免上装与背景布颜色接近。

准考证打印方式: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考生自行到预报名网站上打印。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1.综合知识;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 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 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当年所考各科目答卷(含口试),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七、 2016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www.chinasa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查询。

咨询电话:010-85015216/65674445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现场确认线路图

 

路线:

公交线路:1\99\120\126\43\403路    日坛路站 下车

地铁:2号线建国门站C口出,向东行约10分钟路程,到建外大街和建华南路路口(具体位置见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