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水危机 北京拟立法利用雨水
中新社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 曾鼐)为减少城市内涝、解决缺水难题,“雨水利用”正成为京城“解渴”的良方。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出,要充分利用雨水资源,鼓励在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公园等地,建设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干旱缺水、城市内涝、水体污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北京正面临着各种水危机的挑战。1980年以来,北京21条主要河流全部断流。1999年起,北京地表水资源量衰减59%,地下水资源量衰减37%。近几年,北京人均水资源量每年不足200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用水缺口达15亿立方米……
近年来,北京正积极打造可收集、利用雨水的“海绵型城市”。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像海绵一样,遇到降雨可渗透、吸收、存蓄雨水;遇到干旱时,可再将蓄存的雨水“吐”出来,循环利用。
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雨水利用,成为这部制定中的地方法规的重点内容。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当天称,水土保持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保障首都生态安全的基础性措施;加强雨水控制和利用,可有效缓解城市排水防涝压力,减少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地面径流水量对地表、河道水体产生的不良冲击。
她指出,建议对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作出修改,“鼓励在已建成的居住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及其他人口密集、地势低洼场所、下凹式立交桥等区域建设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她说,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集雨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集蓄利用等设施,对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等场所进行透水铺装,有效控制地标径流,充分利用雨水资源。
2014年底,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启动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直辖市每年6亿元人民币,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人民币,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人民币。(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