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8年度《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 规程》专项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29.12.2018  16:0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8年度《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

规程》专项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京建发〔2018〕583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生态环境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混凝土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原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8〕231号) 相关要求,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对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11/642-2014,以下简称《规程》)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及评价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156家有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各区主管部门6月至9月完成了自查工作,并实现了站点全覆盖。10月份市级主管部门启动抽查,抽查站点21个,抽查数量占全市站点总数的13.5%。

为确保检查的公正性,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首次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和遴选《规程》检查专家,建立10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并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各区主管部门采取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专家的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受检单位,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此次检查调整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重要项目和敏感项目的分值,加大了检查力度。将二氧化碳核查和可再生能源使用列为加分项,把再生骨料和废石尾矿的使用纳入日常检查项,提倡企业对固体废弃物开展综合利用。

(二)总体评价

截止检查结束,全市有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点共计156个,比2017年减少7个,其中检查符合要求的站点125个,全部为良好以上。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站点31个(其中停产已拆除16个,停产未拆除13个,检查分数不合格2个)。全市机组总台数为351台,总容量1089立方米。优秀站点74个,占比59.2%;良好站点51个,占比40.8%。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绿色环保生产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环保设施投入持续加大,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站点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受到严格监管,企业环保工作效果明显。多数企业在《规程》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重点污染排放点的识别更加准确,料棚、下料口、砂石分离区、清洗区等污染源治理更具针对性。部分企业对生产区、储料场整体进行喷雾降尘,不仅在厂门口安装了洗轮机,而且还在搅拌楼下安装了冲洗设施,对粉料仓、废水处理区域进行封闭,清扫车作业24小时不间断。

二是环保创新技术不断得到应用。非车载吹灰系统、混凝土泥浆废水循环系统等环保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门前三包效果明显。

三是正常生产企业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并纳入市级监管平台,发现违规情况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四是部分企业试点采用公铁集装箱联运的新型方式运输砂石骨料,为北京市砂石绿色供应开辟了新的途径。

五是全员的绿色生产意识持续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扬尘、车辆卫生、污水处理等环保管理成效明显。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绿色生产管理方面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行业发展的新气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绿色生产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站点分区域全封闭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智能化、信息化、工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建筑砂石绿色供应链亟需加快建设,砂石骨料公铁集装箱联运以及新能源车短途接驳的新运输方式还有很多环节亟待完善。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是检查成果的运用要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要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特别是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检查不合格的站点由区住建委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确保执法检查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绿色生产水平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市区两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新修订的《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引导行业组织绿色化改造,进一步提升绿色生产水平,重点是分区域全封闭改造和砂石骨料绿色供应链建设两项工作。

三是检查质量要进一步提高。市区住建、生态环境、交通等多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大检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特此通报。

 

 

附件:1.2018年度《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专项

执法检查125个符合要求的站点名单

2.2018年度《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专项

执法检查31个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名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14日

(联系人:闫乃斌、何惠勇;联系电话:55597253、55598126)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