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美丽吉林绿色根基——吉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综述

16.03.2016  08:34
夯实美丽吉林绿色根基 ——吉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综述   记者日前从省林业厅获悉: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合作完成的《吉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报告》(第二次)新鲜出炉。数据显示,我省森林每年产生的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环境等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为7935.44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达2000.95亿元。
  “十二五”以来,我省林业保持了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孕育新活力,积蓄新动能的良好态势。全省林业紧紧抓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机遇,主动适应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新形势,深入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保护和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打造和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为建设美丽吉林夯实绿色基础,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进入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新阶段。
  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启动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实施了三北五期工程、天保二期工程、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到“十二五”末期,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8万公顷,封山育林8.2万公顷,新增森林面积6.2万公顷,全省森林面积达到83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4.2%,比“十一五”末期增加0.6个百分点。森林培育进一步加强,完成补植补造11.9万公顷,改造培育2.3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15万公顷,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森林蓄积达到9.7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达到115立方米。
  林地清收还林效果显著。2013年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林地清收工作会议,计划利用3年时间将多年来被违法改变用途的林地依法收回,用5年时间将清理收回的林地还林还草还湿。目前,全省已清收林地47.7万公顷,还林20万公顷,占五年还林目标的50%。
  国有林区全面停止采伐。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全省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结束了我省重点林区170余年的采伐历史,停伐范围占全省林地面积1/3以上,重点国有林区迎来前所未有的“修养”契机,林区从开发利用彻底转入全面保护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停伐后的补贴政策也已到位,做到了停得下、稳得住、不反弹。
  野生动植物保护亮点纷呈。加强了东北虎、豹等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以及东北红豆杉、朝鲜崖柏等植物资源拯救工作,东北虎、豹等旗舰濒危野外种群数量突破性增长。数量由“十一五”期间的东北虎8-10只、豹7-9只增加到东北虎27只、豹42只,种群数量均增长了3-4倍。莫莫湿地监测到的白鹤数量最高年份曾经达到3809只,停歇时间和种群数量堪称世界之最。梅花鹿、马鹿等种群数量得到了明显恢复和增长,黑熊数量增长2倍以上,野猪数量成倍增长,东北兔、雉鸡、松鼠等种群数量增加70%以上。
  森林防火在全国保持标杆地位。实现了连续3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创造了我省森林防火的历史新纪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初步形成配套体系,森林火险监测预警、森林火情监测、航空消防等8大框架已经初具规模。成立了省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成168个国家级森林火险监测站,全省瞭望台总数达到568座;组建省级机动森林消防队89支、2070人,装备2000人的现役部队扑火应急力量,全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达到454支、9964人;建有1个航空护林站、1个直升机起降点;实施了《吉林省重大林业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我省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总额达到4300多万元。
  林业改革扎实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措施密切跟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35个,成立农村林业改革管理中心49个,流转集体林地41万公顷,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7.44亿元,林业经营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的公益性属性、功能定位、管理体制机制、森林资源保管护和监管等方面都提出了科学明确的意见。
  产业发展稳中有进。林业经济进入了历史上最快的发展时期,林业产业总产值“十二五”末期达到1550亿元。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木门窗、木地板、实木家具和林特资源产品加工为主的林产工业替代人造板加工等传统产业成为我省新的支柱。林下经济已经成为林业职工、林区群众重要的收入渠道。森林旅游发展潜力进一步凸显,对周边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逐年增强。林业产业园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总数达到229个。各级林业产业协会及专业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已超千个,入社农民职工7.8万户,带动就业24万人。
  林区民生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累计改造棚户区(危旧房)10.6万户,面积530万平方米,林区职工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1.5平方米。加强了林区职工小区道路、供暖、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了人均环境和林区面貌整体改善。林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了天保工程区社会保险补助标准,全省发放补贴资金17.9亿元,对一次性安置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补贴,有效解决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困难问题。千方百计增加职工收入,全省林业在岗职工年工资收入达到3.5万元,比2010年增长91.6%。(魏静  记者  张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