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深入推进国土绿化
内蒙古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日前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对会议作出批示,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出席并讲话。
王君在批示中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形势任务,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强化执法督查,严格追责问责,持续深入地推进自治区国土绿化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坚决防止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不断巩固发展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建设绿色美好家园、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5090万亩,全区森林面积增加182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03%,较“十一五”提高1.03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3亿立方米,全区生态环境实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到2020年,全区要完成生态建设任务5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3%,活力木蓄积达到16亿立方米,40%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250万亩。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要在区位重要、规模较大、民生关注的区域建设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重点区域绿化快速发展。要大规模开展义务植树,推动由注重植树造林向植树造林、绿地认建认养、抚育管护、科研实验等多种形式转变。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大力推进自治区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纳入地方“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大力提高营林造林质量,及时进行后期维护,加强森林经营,切实提高森林生态功能。要指导各地结合区域特点,发挥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增加农牧民收入。要推进绿化工作创新,积极创新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加大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力度,深化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各方面营林造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