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及2018年法规工作推进会

23.03.2018  18:02

为持续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强化“依法治校”工作意识,3月23日,学校在行政楼203会议室召开“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及2018年法规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陈标华副校长主持,谭天伟校长出席。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或书记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在依法治国方面的重大举措,教育部在综合改革方案、规划实施方面加大了检查力度,在依法治校、依规办学方面加大了推进力度。在“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出台《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执法程序和要求、制订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因此,建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据可查”的“依法依规”意识,对于促进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落实尤为重要。

会上,陈标华副校长对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以及规章制度清理完善等重点任务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按照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的指标进行对标,落实具体措施;把规划目标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完成指标任务;建立起完备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规划与法规处处长朱群雄介绍了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前期工作情况以及近两年规章制度清理完善整体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工作程序规范化、推进各项规划和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性。随后,规划与法规处副处长盖江南对下发通知的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并根据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与会各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就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和依法治校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对规章制度体系构建提出了建议。

谭天伟校长最后做会议总结发言,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对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给予充分重视。规划要“落地”,关键是将定性、定量指标具体落实。定性指标要有显示度,可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对于具体情况或形势确实发生改变的,要与时俱进修订指标,比如,将“新工科”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任务的一项新指标;对执行有难度但是既定指标的,要提出具体举措,确保完成指标任务,比如,采取切实措施努力达成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相关指标。二是要把规划目标与目前工作有机结合。持之以恒抓落实,将目标具体化,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清单,比如“智慧校园”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等任务。三是要以“规范化”为抓手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做到“有章可依,依章办事”。各单位要全面检视现有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制定要规范、严谨、系统,修订要及时,执行要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