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员办听取绥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整改情况汇报

07.12.2015  13:23
   中国林业网12月7日讯     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的通知》要求,6月28日,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赴绥滨县进行了目标责任制检查,检查结束后,随即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向绥滨县政府提出了目标责任制执行不到位、三北工程造林地块保存率过低、三北防护林网带建设不完备等问题。近日,绥滨县政府就黑龙江专员办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绥滨县政府收到《整改通知书》后,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逐一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绥滨县政府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责成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和处理。
      黑龙江专员办听取汇报后,对绥滨县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方面的执行能力,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二要利用好国家现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争取实现体系建设完备、生态防护功能强、经济效益佳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三要转变森林经营理念,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平衡发展。(黑龙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