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院“两结合一统一”开展检察统计工作 提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化应用水平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统计功能,实现了从办案系统中直接提取案件信息生成统计数据,不仅可以客观、及时反映案件办理情况,更有助于完善统计人员对于案件信息的审核职能。案件信息生成统计数据的过程也是案件信息审核的过程,通过数据交换,可以及时检测、纠正流程创建不规范、信息填录不规范等问题,有助于提升案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督促案件办案人员规范办案。
检察统计数据既是反映执法办案基本情况、分析研判执法趋势的重要指标,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办案水平和执法质量的重要依据。朝阳院在开展统计工作时,严格依据高检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及市院有关工作规范,扎实履行统计审核职责,创新统计工作机制,构建“两结合一统一”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化应用水平。
一、实施学习常态化与培训定向化相结合,切实提高信息审核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水平。一方面,提高自身能力,注重自主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统计工作涉及到各项检察业务,相关校验规则、填录标准也实时更新,统计人员不仅随时跟进掌握统计工作标准,还主动参与各项检察业务培训,以准确把握检察统计内涵。另一方面,抓好主体责任,开展案卡填录定向培训。2015年先后针对公诉、侦监等部门的主任检察官、承办人、流程监管员开展3次定向培训,围绕统计衔接工作的意义、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主管检察长亲自主持召开2次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正职参加的统计工作部署会及交流会,及时传达市院最新工作要求,明确填录标准与规范,强化各阶段填录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是推动及时反馈与定期通报相结合,增强填录人员规范意识,确保案件同步导入。一方面,在每天的审核校验中,对无法正常由办案系统将案件信息交换至统计系统的案件进行问题梳理、列出原因、提出建议、及时反馈,确保每个案件及时、同步导入统计系统,准确生成朝阳院办案数据;同时,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建立流程监管员微信群,加强与各业务处室的及时沟通。另一方面,通过《季度执法规范化督察报告》定期通报统计情况。朝阳院月均检测案件登记卡5000余张,纠正漏填案卡信息70余项、错填案卡信息40余项。切实提高了填录人员的规范意识,便于相关责任人员对照整改及其他人员自查自纠,加强了针对性、指导性和整改问题的可操作性。
三是统一规范填录标准,定期发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参考》。整合案卡日常审核监管及上级院统计管理要求中的规范信息,每月制作一期《填录参考》,通过内网发布,提高填录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工作效率。第一,统一规范办案系统填录常见问题。定期整理各承办人反映的系统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向承办人单独反馈的同时,依托《填录参考》予以集中规范。第二,统一纠正办案系统向统计库交换异常情形。对无法正常由办案系统将办案信息交换至统计库的案件进行分类概括,依据数据交换规则,总结出清晰的案卡填录提示,便于提高填录人员信息填录的准确性。第三,统一分析案件信息填录标准参考。一方面,充分发挥巡逻车报表审核检测、登记卡专项检测作用,及时检测案件信息的修改情况,对于因错误填录需要修改的案件信息提出纠正,并总结出相应填录技巧。另一方面,重视市院编发的异常情况通报中所反映的典型、多发问题,认真研析,提炼整合出有效信息供填录人员参考,避免通报中的情形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