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生态标准园区“七统一”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对2018年北京市生态标准园区“七统一”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愿的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北京市生态标准园区“七统一”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目标是为生态标准园区“七统一”创建全过程信息共享及工作记录平台,满足“七统一”社会化服务工作中的供应商、基地管理,服务过程监督记录,以及服务效果考核评估的需求。
3、采购需求说明:平台功能一是主体公开推介、信息共享,由市农技推广站、市植保站、市农机鉴定推广站分别负责将进入目录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相关服务范围、服务能力、服务价格进行审核后,全部服务组织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平台,进行公开推介,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可按照分类查看、管理所有服务组织信息;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审核园区《××创建方案》和园区创建相关条件备案表,各园区将方案、备案情况以及需求录入系统平台,市区两级政府管理部门可查看园区相关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关键环节全程记录,利用手机端,将社会化服务合同以及随后的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记录,证明材料全面信息化管理,根据考核标准,制定《关键环节证明材料一览表和上传规范》,专业服务组织在创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主动与各园区建立服务合同关系,并对关键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及时上传证明材;各创建园区在各区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主动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最终能够生成专业组织和园区创建证明材料分类信息。三是服务效果评估。可根据服务合同,汇总打印整年度或一个服务季的服务证明材料,园区可以根据每次服务内容对服务组织进行评分,系统可以根据服务组织的年度服务结果进行评星定级。
4、服务期:计划2018年5月1日开始,2018年12月31日完成,工期7个月。
5、项目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企业应具有软件开发方面的相关资质。
(6)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响应
(一)项目需求说明会
定于2018年4月19日(周四)上午9点30分组织项目需求说明会,参会报到的单位视为做出磋商响应的单位,不参加需求说明会的单位不能参加磋商。
会议地点:北京市农业局办公楼407会议室(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人数要求:每个参会单位限1人参加。
(二)磋商文件
按照正式招投标的要求准备磋商文件。参考内容见附件1.并于项目竞争性磋商会上将文件密封交给磋商组人员。
(三)竞争性磋商会
定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2点组织召开项目竞争性磋商会。
磋商会议地点:北京市农业局办公楼407会议室(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请准时参会,逾期未参加或未提供磋商文件的视为自行放弃。磋商单位可根据情况阐述项目方案。
采购人组织磋商专家组进行打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联 系 人:芦天罡 联系电话:18612718755
附件1
磋商文件参考模板
商务部分
1、磋商文件一览表
2、资格证明文件
2.1、营业执照
2.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2.5、财务审计报告
2.6、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9、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同类项目业绩
3.1、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3.2、证明文件
4、企业综合实力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相关资质等
5、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
7、优势自述
7.1、公司简介
7.2、项目实施优势
7.3、项目保障措施和管理
8、分项报价表
技术部分
根据采购人需求说明编制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