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破坏宝贵的历史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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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北宋史学家司马光《过洛阳故城》,道出了洛阳的沧桑与繁华。
河南省洛阳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4000多年的建城史、1500多年的建都史。国家首批确定的36处重点保护的大遗址,洛阳占4处;2014年,作为国内唯一的丝绸之路和大运河“双申遗”城市,汉魏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城定鼎门遗址、新安汉函谷关遗址等3处遗产点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因此,如何推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在古都洛阳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洛阳市民最热议的话题,莫过于修建地铁。前不久,《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已获国务院批复,洛阳成为中西部地区首座地铁建设项目获批的非省会城市。“任何时候,保护文物都是第一位的。”曾经是分管文物的副市长,如今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杨炳旭说,早在地铁刚刚开始规划时,洛阳市文物部门就已经参与其中,并根据多年的考古发掘情况,对地铁线路规划给出了建议。
守正方能出奇,继往才能开来。洛阳市提出,要在传承保护中留住文化根脉,推动历史文化基因融入城市建设、融入群众生活,把洛阳打造成传统与现代交汇、古韵与新风交融的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也是大遗址保护的先导。洛阳市认真做好规划文章,有效解决大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的空间矛盾问题。”洛阳市规划局的熊睿智说,在大遗址整体保护方面,先后编制了五大都城遗址和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避开大遗址发展新城区,让每一处大遗址都成为城市中一座美丽的遗址公园,形成了洛阳特有的城市规划形态和布局。
洛阳还建立了依法保护大遗址的体制机制。洛阳市大遗址保护办公室的王阁介绍,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把项目建设对文物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洛阳市制定出台了《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规定:凡进行基本建设,没有文物部门的审批手续,土地规划部门不办理规划许可证,计划部门不立项,城建部门不颁发施工许可证。这一文物、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审批基建项目的制度,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评价,随后在其他城市迅速推广,并被写进了国家《文物保护法》。
抢抓国家加强大遗址保护的机遇,加快推进大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建设。“目前,洛阳市已完成隋唐城外郭城定鼎门、宫城明堂、天堂遗址、汉魏故城宫城阊阖门遗址、二号、三号宫门与永宁寺、东北城墙,偃师西城墙、宫城遗址等多项保护展示工程。”隋唐城遗址管理处的缪韵说,随着大遗址保护工程的实施,隋唐城考古遗址公园、汉魏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已初具规模。
“洛阳目前正进一步加强大遗址周边环境整治,探索把文物保护同农业、文化旅游结合起来。”汉魏故城遗址公园管理处处长张继东说,洛阳片区大遗址大多位于城市建成区或城乡接合部,相当多的城址被现代建筑叠压,保护难度增大。为解决这个问题,洛阳市结合旧城改造、产业布局调整和文化遗产保护,不惜代价,不计成本,把占压隋唐城宫城核心区、定鼎门遗址的企业和村庄、河流进行了整体搬迁、改道。
洛阳的大遗址保护模式得到了众多专家的认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杜金鹏认为,“洛阳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创新、制度化、与时俱进,其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考古前置、关注民生、真抓实干等经验,均值得肯定和推广。
(本报记者 王胜昔 崔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