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童被绑架4小时 咬开绳索机智自救

03.12.2015  10:28

  10岁男童在路边玩耍,被陈姓男子拽上电动车予以绑架,向男童父母勒索6万元。男童趁着陈某外出,咬开绳索逃脱。昨悉,汉阳区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

  40岁的陈某是通山县来汉务工人员。今年2月8日下午2时许,陈某骑电动车在汉阳四台南路一餐馆附近,见10岁的军军(化名)独自在路边玩,便上前搭讪,趁机一把将军军拉上车,将他挟持至四台工业园一处待拆迁的空房内,捆绑了手脚。

  陈某拿起军军的手机,联系上其父母,让他们拿6万元赎人。军军的父母当即报警。

  机智的军军发现,陈某隔段时间便出去望风,每次10分钟左右。当晚6时许,陈某再次出去后,军军当即咬开绳索跑回家了。3月9日下午,公安机关在四台工业园三路将陈某抓获,并从其棉絮夹层中搜出军军的手机。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绑架儿童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10岁男童被绑架4小时 咬开绳索机智自救一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京城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 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 载的目的只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京城在线联系 (QQ:1187215932),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