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组织开展种苗管理人员《种子法》培训

21.12.2015  08:55
   中国林业网12月21日讯     为宣传新修订的种子法,保证全市种苗管理系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近日,北京园林绿化局种苗站举办了北京市林木种苗执法与信息管理培训班。市、区种苗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共计58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比新旧种子法,新种子法主要变化表现在:第一,增设新品种保护一章,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第二,增设扶持措施一章,将鼓励种业创新、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等扶持措施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种业发展。第三,合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简化许可证审批程序,调整核发权限。第四,明确农林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管理机构的执法地位,赋予执法主体充分的行政强制权。第五,调整法律责任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北京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