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组织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28.12.2015 13:22
本文来源: 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委召开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
2015年12月24日,北京市教委召开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部署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有关工作,市教委基教一处、市教科院基教研中心、北京市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分别从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政策解读、学科教研有关工作、平台操作流程及要求等方面对全市17个区教委及区级教科研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自2015年9月启动实施,是北京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52号)、北京市教委《关于本市中考中招与初中教学改进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3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正确导向,强化实践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开阔视野、学习知识、培育情感、增强能力,提高人文素养,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实践导向、综合培养、过程参与、多元评价”的原则,结合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里等学科落实“中小学各学科平均应有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要求,围绕“国家、社会、个性发展”等三个层面和“加强国家认识”等32项考核要点及62个主题活动开展,活动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多样,学校和学生可以自主选择。
按照《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实施意见》要求,初中每位学生每学年应完成不少于10次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每参加一次活动,在“北京市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上登记、提交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确认后计1分,原则上每学年累计10分,初中三年共计满分30分,学生参加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中考评价。本学年,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对象是七年级学生,逐年滚动至全体初中学生。
市教委开发了“北京市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kfsj.bjedu.cn)对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管理、记录和考核,并为每位七年级学生和相关指导教师配发操作指南。
本文来源: 教育委员会
28.12.2015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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