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违纪腐败案件涉及京郊

10.08.2015  13:04

  本报讯(记者高珊珊)8月7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7起发生在本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其中5起涉及远郊区县。

  这五起案件是:

  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多次擅自动用中心代管的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其中300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收益归个人所有;另有2000万元到期未能收回。期间,他还收受某信托公司业务员给予的感谢费14万元。2015年6月,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佩山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房山区城关街道八十亩地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张永刚,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骗取旧村改造专项资金共计53.5315万元,将其中26.2315万元据为己有。张永刚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密云县经信委工会联合会主席吴显贺、副主席郭瑞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大兴区第二职业学校党支部书记邢秀良,副校长白英杰、许利民以“培训费”名义,公款旅游,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绿洲种养殖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崔存利,套取公司账户资金设立账外账,共计709.259038万元(现已全部追回)。经丰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崔存利开除党籍处分;经丰台区法院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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