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总梦见自己被抓进牢房里

10.05.2015  12:29

 

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新华社发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5月9日下午3时29分,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经过4年多持之以恒的追逃,潜逃新加坡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检察机关随即向其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晚7时15分,江西检察人员乘坐CA1581次航班将李华波押解回江西。据悉,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

  4000余万元用来赌博消费

  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2011年2月13日,李华波因涉嫌贪污罪被鄱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李华波案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高度重视,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

  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华波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当天将其遣返回国,检察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侦查。

  李华波在公开曝光的百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中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