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人民日报内参》呈报中央办公厅学者专家建言专题专报,其中刊登了我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首都网络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红玉博士题目为《期待新媒体网络传播法制建设的转折点》的文章,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建议献策。
陈红玉博士认为,法治管理的政府,遵循规则的社会是全体国民的最高福利,我们相信,此次会议将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治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科学立法”、“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完善司法体制,将反腐制度化,四中全会不仅是对前一段改革工作成果的保护,而且也将谱写中国法制道路的新篇章。
结合自身研究,陈红玉博士特别提出,与新兴媒介的迅速发展相比,新兴媒体的有关法律建设与科学管理显得极其滞后,认为应该及时针对新媒体信息传播现状制定相关法律和配套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当前新媒体的发展对我国的法律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这次会议之后能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使新媒体的管理由过去的“盲目被动”到现在的“危机意识”再到未来的“主动出击”,最终使网络信息传播走向法治轨道。同时,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部署,与经济、文化、环境、民生等息息相关,必将推动中国社会的创新转型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