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升级部署推进会召开,高保京常务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14.06.2017  10:22

            日前,北京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升级部署推进会召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出席会议,并就本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部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站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系统升级完善的重要意义

            这次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而进行的升级,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2013年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五年来最大的一次结构性和功能性升级,对于推动司法改革要求落地将发挥重要作用:深化司法改革的助推器,升级后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以软件的硬约束,使新的办案模式强制入轨、强势推进,可以说,新的系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试金石、检测场,也是新机制的助推器、加速机;推进全院、全员、全过程检察管理监督的重大举措,系统升级后,将实现操作全程留痕,办案流程全程监控,为发挥内部管理监督职能提供技术支持,也为检察官业绩评价、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等提供基础数据,更好地促进检察管理监督体系的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系统的不断升级、调整、完善,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系统控制,确保办案不走样,改革不跑偏。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切实把握此次升级的主攻方向

            本次升级适应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涉及的新的办案组织、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上下级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承担、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新的管理监督方式和业绩评价、责任追究等新形势、新要求,夯实了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主要包括五项内容:调整司法办案组织形式,在设立检察官基本办案组的同时,也支持检察机关建立固定或者临时的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特殊案件;调整办案模式,满足多人协同办案时多个主体对案件的操作需求,对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情况实现网上留痕;完善案件随机分配功能,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保障案件分配的客观、公正;调整法律文书审批模式,更加明确区分“决定”“审核”“签发”程序和责任,充分体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目标;实现动态调整签发权限,检察官通过授权可以委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签发非决定类文书,减少了检察官的程序性操作步骤。

            三是贯彻落实市院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本次系统升级完善,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推进,做到“五个到位”:组织领导要到位,各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要比照市院标准成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配置工作指导小组,切实抓好此次升级任务;信息采集、配置要到位,各院要保证所采集信息全面、客观、准确、清晰,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要求报送;培训指导要到位,市院将组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培训,参与第一批培训的人员回去要对本院、本部门进行全员培训;信息反馈要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汇总、论证、处理和解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检查落实要到位,通过后台检查、日志审查、前台监督以及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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