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发现4批次粽子不合格 北京将严管夏季食品安全
中新网北京新闻5月26日电 (记者 杜燕)在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来临之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透露,对生产流通环节的粽子等时令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4批次粽子初查不合格,企业已主动召回产品。该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内共抽取产自北京、上海、山东、四川、辽宁、河南、浙江等省市的3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80批次粽子样本,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查项目有: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甜蜜素、细菌总数、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霉菌、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硼砂、商业无菌等指标;初查发现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是商业无菌项目。
这4批初查不合格的粽子是: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5-2,规格型号为280g(140g×2粒)/袋的“蜜枣粽子”,抽样地址为生产企业;北京长升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5-9,规格型号为计量称重的“红枣粽子”,抽样地址为生产企业;标称为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3-20,规格型号为280g/袋的“蜜枣粽子”,被抽样企业是位于丰台区新发地市场综合交易大楼三层的北京京利轩商贸有限公司;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5-7,规格型号为400克(100克×4)/袋的“小枣粽子”,被抽样企业是位于顺义区仁和镇新顺南大街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目前,上述涉及到的3家粽子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已分别采取主动召回和下架措施。
该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粽子产品时要去正规渠道购买粽子,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
此外,该局表示,今年,北京的高温天气比常年来得明显偏早,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特别是集体食堂、餐饮单位的饮食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乳制品、冷冻饮品、瓶桶装饮用水等夏季热销和易腐易变质食品进行重点整治,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