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本次检查分三步进行:一是企业自查,要求各承储企业严格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及检查清单全面排查隐患,切实整改到位;二是区级检查,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选调本区熟悉安全储粮与安全生产的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承储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导;三是市级督查。截至11月下旬,各区自查、抽查已全面完成,未发现粮温、水分异常和虫害滋生情况,粮情稳定,未发现发热、霉变、生虫等异常粮情。各粮食承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