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4类突发事件将分四级发预警

01.09.2015  19:55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 周超)包括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运营、大雾、霾等34类突发事件,将分四级向市民发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政府部门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向市民播出预警信息。

  记者上午获悉,由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开始在市质监局官网公开,公众可于2015年9月30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反馈。

  突发事件首次分级预警

  根据征求意见稿,突发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

  预警信息的发布资源包括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包括预警信息的申请、审查、发布、调整、解除、反馈、监控和咨询服务以及评估。其中,如需通过手机短信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报预警中心备案。

  危化品存隐患即发预警

  北京市突发事件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矿山事故、烟花爆竹、地震、电力突发事件、空气重污染、城镇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房屋拆迁群体性事件、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大风、沙尘、高温、干旱、大雾、霾等34类。

  其中,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四级。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或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存在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就要发出四级预警。

  雾霾碍交通纳入突发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雾霾”则被细化分为了“大雾”和“霾”两个类别。法晚记者(fzwb_52165216)了解到,其中,大雾发出红色预警的情况为:当预计未来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持续;大雾可能或已经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48小时以上;大雾可能或已经对重大社会活动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无法正常举行,需要取消原计划活动;大雾可能或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或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霾”的预警级别只有橙色和黄色两级。其中,发出较高级别的橙色预警情形为:当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霾可能或已经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霾可能或已经对重大社会活动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无法正常举行,需要改变(易地或者取消部分日程)原计划活动;霾可能或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或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造成严重影响。

  气象灾害增最低一档

  法晚记者(fzwb_52165216)获悉,没有最高红色预警的突发事件,包括霜冻、霾;暴雪、寒潮、大风、沙尘、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天气事件则可能没有蓝色或黄色预警,但多出一项比蓝色预警再低一档的“高影响”级别预警。

  例如暴雪天气,当预计本市可能或已经出现的降雪达不到大雪灾害的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对本市的重大社会活动、交通灯城市正常运行造成影响是,发布降雪高影响天气预警信息。

  道路结冰则在预计未来12小时内出现降冰,且气温低于0℃,可能发生部分路段的道路结冰,且可能或已经对交通运输或市民出行造成一定影响时,发出高影响预警,情形更加严重的直接发出黄色预警。

  部分红色预警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级预警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此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以上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轨道交通运营中断6小时以上;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造成被困人数3000人以上等。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