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 实施轨道交通评估项目验收

19.04.2017  16:05

  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履约验收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合同文件,市监督总站制定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检测)验收管理办法》,成立了项目验收组,明确了项目验收条件、形式和标准,规定了验收程序,制定了验收表格。

  2017年4月12日,市监督总站聘请了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研中心、市轨道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北京工业大学的5位轨道交通领域资深专家与市监督总站监督人员共同组成项目验收组,对轨道交通评估项目2017年一季度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项目验收组审查了项目验收条件,查阅了一季度评估工作情况、评估检查记录及整改回复安全风险双周诊断与预测工作情况、季度评估报告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等验收内容,认为轨道交通评估项目2017年一季度工作记录齐全、完整,完成了合同约定的评估工作内容,符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检测)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