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藏毒包裹 非法持有毒品获刑

29.12.2015  18:54
  因在签收藏毒包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日前,曹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密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8月12日11时许,曹某在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新北路某店门前签收快递邮包过程中被民警抓获,民警从曹某签收的快递邮包内起获疑似毒品物2袋(净重25.79克),并从曹某驾驶的轿车内起获疑似毒品物5袋(净重8.28克)。经鉴定,在快递邮包内起获的25.79克疑似毒品物及在小型轿车内起获的疑似毒品物中的4袋(净重2.3克)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净重共28.09克,现已收缴。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曹某有立功表现,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根据曹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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