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税务所工作提示
24.03.2015 15:58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014年第6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3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以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事业单位收入”、 “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事业单位支出”、“民间非营利组织支出”等。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事业单位填报说明
第1至9行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
1.第1行“事业单位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所有收入的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第2行“财政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直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3.第3行“事业收入”:填报纳税人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第4行“上级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第5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报纳税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第6行“经营收入”:填报纳税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第7行“其他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除本表第2至6行项目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8.第8行“其中:投资收益”:填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的各项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9.第9行“其他”:填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的除投资收益以外的收入。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填报说明
第10至17行由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
10.第10行“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填报纳税人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应当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11.第11行“接受捐赠收入”:填报纳税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12.第12行“会费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
13.第13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14.第14行“商品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所形成的收入。
15.第15行“政府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16.第16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收益。
17.第17行“其他收入”:填报纳税人除上述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第18至23行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
18.第18行“事业单位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所有支出总额(含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19.第19行“事业支出”:填报纳税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20.第20行“上缴上级支出”:填报纳税人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1.第21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报纳税人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2.第22行“经营支出”:填报纳税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第23行“其他支出”:填报纳税人除本表第19至22行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第24至28行由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
24.第24行“民间非营利组织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所有支出总额,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5.第25行“业务活动成本”:填报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某项目活动或者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费用。
26.第26行“管理费用”:填报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经费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与补助,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存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
27.第27行“筹资费用”:填报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举办募款活动费,准备、印刷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或者争取捐赠有关的费用。
28.第28行“其他费用”:填报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3+…+7行。
2.第7行=第8+9行。
3.第10行=第11+12+…+17行。
4.第18行=第19+20+21+22+23行。
5.第24行=第25+26+27+28行。
(二)表间关系
1.第2+3+4+5+6行或第11+12+13+14+ 15行=表A100000第1行。
2.第8行或第16行=表A100000第9行。
3.第9行或第17行=表A100000第11行。
4.第19+20+21+22行或第25+26+27行=表A100000第2行。
5.第23行或第28行=表A100000第12行。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填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项目。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销售费用”:填报在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其中金融企业填报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2.第2列“其中:境外支付”:填报在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向境外支付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其中金融企业填报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3.第3列“管理费用”:填报在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4.第4列“其中:境外支付”:填报在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向境外支付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5.第5列“财务费用”:填报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有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6.第6列“其中:境外支付”:填报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向境外支付的有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7.1至24行:根据费用科目核算的具体项目金额进行填报,如果贷方发生额大于借方发生额,应填报负数。
8.第25行第1列:填报第1行至24行第1列的合计数。
9.第25行第2列:填报第1行至24行第2列的合计数。
10.第25行第3列:填报第1行至24行第3列的合计数。
11.第25行第4列:填报第1行至24行第4列的合计数。
12.第25行第5列:填报第1行至24行第5列的合计数。
13.第25行第6列:填报第1行至24行第6列的合计数。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25行第1列=第1列第1+2+…+20+24行。
2.第25行第2列=第2列第2+3+6+11+15 +16+18+19+24行。
3.第25行第3列=第3列第1+2+…+20+24行。
4.第25行第4列=第4列第2+3+6+11+15 +16+18+19+24行。
5.第25行第5列=第5列第6+21+22+ 23+24行。
6.第25行第6列=第6列第6+21+22+24行。
(二)表间关系
1.第25行第1列=表A100000第4行。
2.第25行第3列=表A100000第5行。
3.第25行第5列=表A100000第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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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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