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总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11.10.2016  16:37

局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新广发【2016】91号)转发你们。

根据文件要求,图书奖、装帧设计奖由局出版管理处牵头,期刊奖由局新闻报刊管理处牵头,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奖由局数字出版处牵头,印刷复制奖由局印刷发行处牵头,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由局人事处牵头,各子奖项经主管领导审定,并报评奖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总局。具体评先办法按照总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附后)。

请局各职能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评选申报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局人事处。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64081818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10月10日

北京市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联系表

主  管  领  导:胡  东

工   作   部  门:人事处

联 系 人 名 单

新闻报刊管理处:喻  萍    64081720

出 版 管 理 处:张瑞江    64081403

数 字 出 版 处:罗炜寰    64081316

印 刷 发 行 处:佟萌娜      64081994

人      事      处:李  超    64081818

 

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提交材料要求  

1、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2、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

3、被推荐人2013年-2015年度连续3个年度考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一人一年一份;

4、单位推荐函,一个单位一式一份;

5、纪检廉政函或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意见证明,一人一式一份。

6、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

 

附件:

        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将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及评奖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