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

30.01.2019  18:33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相关单位:

  2018年第四季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第三方评估单位对本市在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开展了评估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四季度,第三方评估单位对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6号线西延、7号线东延、8号线三期、8号线四期、12号线、16号线、16号线二期、17号线、19号线一期、房山线北延、机场线西延、新机场线一期、昌平线南延、八通线南延、平西府大修厂共15条线路及零星标段进行了评估检查,累计检查103个土建施工标段、44个监理标段;对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7号线东延和6号线西延线的机电设备安装安全状态进行了检查,累计检查7个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标段、3个监理标段;对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四期和6号线西延线的精装修工程安全状态进行了检查,累计检查11个土建标段、7个监理标段。

  四季度对全网在施的15条线路进行施工风险跟踪和分析,发布安全风险诊断预报报告6期。

  二、全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状态

  (一)管理薄弱标段

  四季度安全质量管理黄色预警的施工标段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17号线02标;本季度安全质量管理薄弱的施工标段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16号线19标、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7号线07标、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机场线一期01标和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12号线16标;施工标段安全质量综合排名详见附件1。

  四季度安全质量综合评价管控薄弱的监理标段为: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山线北延总监办。

  (二)施工企业排名情况

  四季度施工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排名靠后的是: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两年安全质量管理累计排名靠后的企业是: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排名详见附件2。

  (三)监理单位排名情况

  四季度安全质量管理监理企业排名靠后的是: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两年安全质量管理累计排名靠后的监理企业是: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排名详见附件3。

  (四)各线路安全质量状态评价

  四季度在施线路安全质量管理状态排序见图1。

 

图1 线路综合状态分值图

  从上图看出, 6号线西延、3号线一期安全质量管理状态良好,8号线三期、12号线、16号线、昌平线南延、17号线、新机场线、7号线东延、房山线北延、19号线一期安全质量管理状况较好,其中6号线西延及8号线三期因四季度即将投入运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较少,线路安全质量管理状态好。房山线北延、19号线一期安全质量管理状态分值相对较低,两条线路存在部分赶工标段,赶工期间安全质量隐患相对较多。

  (五)安全质量状态分析

  1.安全状态分析

  第四季度评估检查发现土建工程安全类平均不符合项环比基本持平(-1.23%)、同比明显减少(-19.19%)(见图2)。

图2 不符合项次总数及平均不符合项次趋势图

  (1)较大以上事故因素评估检查情况

  第四季度明挖作业面平均不符合项数量1.9个,环比基本持平(3.83%)、同比明显减少(-17.75%)(见图3)。

图3明挖不符合项与平均不符合项趋势图

  第四季度暗挖作业面平均不符合项数量0.93个,环比小幅减少(-9.71%)、同比大幅减少(-37.58%)(见图4)。

 

图4暗挖不符合项与平均不符合项趋势图

  第四季度盾构作业面平均不符合项数量1.83个,环比大幅增加(36.57%)、同比明显减少(-24.69 %)(见图5)。

 

图5 盾构不符合项与平均不符合项趋势图

  大型起重吊装机械平均不符合项数量为0.3个,环比持平、同比明显减少(-25%)(见图6)。

图6大型起重机械不符合项及平均不符合项趋势图

  模板支撑架架体平均不符合项数量为2.15个,环比小幅增加(6.44%)、同比小幅减少(-8.51%)(见图7)。

图7模板支架不符合项及平均不符合项趋势图 

  (2)一般性事故因素评估检查情况

  本季度评估检查安全综合专业共发现不符合项530项,占55.28%;安全防护管理130项,占24.53%;文明施工107项,占20.19%。不符合项分布见图8。

图8  安全综合不符合项分布图

  安全综合平均不符合项1.38个,环比基本持平(1.43%)、同比小幅减少(-6.76%)(见图9)。

图9  安全综合不符合项次总数及标段平均不符合项次趋势图

  临时用电管理平均不符合项1.58个,环比基本持平(1.86%)、同比小幅减少(-6.51%)(见图10)。

图10  临时用电不符合项次总数及标段平均不符合项次趋势图

  安全防护平均不符合项1.26个,环比基本持平(4.13%)、同比小幅减少(-8.7%)(见图11)。

图11  安全防护不符合项次总数及标段平均不符合项次趋势图

  文明施工平均不符合项1.16个,环比基本持平(-1.69%)、同比基本持平(0.87%)(见图12)。

图12  文明施工不符合项次总数及标段平均不符合项次趋势图

  2.质量状态分析

  第四季度评估检查发现质量类平均不符合项2.91个,环比大幅增加(34.72%)、同比小幅减少(-5.83%)(见图13)。

图13质量类不符合项及平均不符合项对比趋势图

  质量行为类平均不符合项数量1.46个,环比基本持平(-0.68%)、同比小幅减少(-10.98%)(见图14)。

图14  质量行为不符合项及平均不符合项对比趋势图

  实体质量类平均不符合项数量2.52个,环比小幅增加(8.62%)、同比基本持平(-3.82%)(见图15)。

图15  实体质量不符合项及平均不符合项对比趋势图

  3.综合结论

  综上,经对不符合项进行统计、分析,较大以上事故因素检查评估呈现以下特点:

  (1)第四季度三条通车线路进入施工尾期,施工现场建设强度同步降低。

  (2)全网部分涉水标段受地下水治理影响,建设速度有所放缓。

  (3)第四季度受“雾霾”天气影响,全网大部分标段施工现场净生产时间减少。

  (4)各方普遍加大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频次、力度。

  三、黄色预警标段主要问题

  四季度,黄色预警标段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17号线02标现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天通苑东站-科技城北区站暗挖区间工程多处作业面超前支护施作不规范,支护效果差,对后续土方开挖造成安全隐患;区间二号风井明挖基坑侧壁真空泵降水直接排入坑内,造成基坑底部四周被浸泡;渡线段暗挖大断面平行穿越直径2200mm水源管施工前,未进行条件核查,现场风险工程管理不到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针对上述情况,对黄色预警的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要求施工单位督促施工项目部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市区两级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机构,主动对2018年第四季度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薄弱标段实施差别化管理,督促其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二)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第四季度评估检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举一反三,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本季度评估检查问题中材料进场管理不规范、混凝土试块标养管理不到位、风险工程专项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较为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各参建单位要在春节和“两会”期间,继续加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要切实做好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做好施工人员教育工作等各项管理工作,严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28号)要求,加强冬季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冬施施工工期,强化关键环节过程质量管控,落实各项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五)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格现场动火审批管理,做好现场可燃物清理、临时宿舍取暖、禁放烟花爆竹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请有关参建单位提早统筹安排新机场线、7号线东延、八通线南延等2019年年底通车线主体结构、单位工程验收阶段的评估检测,加强沟通,确保竣工通车质量水平。

  (七)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事故险情,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及时形成“紧急情况报告”,同时建设单位要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附件:1.2018年第四季度施工标段评估排名

            2.2018年第四季度施工企业评估排名

            3.2018年第四季度监理企业评估排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