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吴玉章青年学术沙龙举办

23.04.2015  17:50

4月22日,第5期吴玉章青年学术沙龙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12层第五会议室举行。本期沙龙以“传统中国法律的海外形象演变”为主题,由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担任主讲,国际关系学院欧树军副教授主持,近15名青年学者参加了沙龙活动。

传统中国的海外形象近年来日益受到学界关注,但关于传统中国法律的海外形象却鲜有专门研究。而事实上,传统中国法律的海外形象对近现代中国政治、法律、外交等诸多方面的历史发展均有着微妙且深远的影响。本期沙龙,尤陈俊副教授通过展示相关的文字记载和影像资料,深层次剖析了潜藏在传统中国法律海外形象演变史背后的深层背景和诸种机制。

真正的中西方交流、西方世界眼中的中国形象的形成乃至汉学研究,是伴随着科技发展的一个缓慢的过程。在真正意义上的中西方交流之前,世界对于中国的认识大多是出于想象和猜测,如《山海经》一书中对“化外之人”的描述。而随着西汉时期对匈奴的战争以及张骞出使西域,中西方世界之间才有了较为直接和正确的认识。13世纪后期,马可·波罗来华,将其在华所见所闻以行记的形式出版发行,西方世界对中国这个东方世界逐渐有了更多了解。16世纪至18世纪,大批欧洲耶稣会士受派来到东方传教,并将其见闻和经历记载下来(即《耶稣会士书简集》)传回欧洲,这些便成了西方人认识中国以及学者研究汉学的第一手资料。

伴随着启蒙运动,如西方世界眼中的中国形象史的其他方面一样,中国古代法律在1750年前后也遭遇了根本转型的分水岭,那些溢美之词逐渐转变成丑化憎恶式的批判。而真正系统、全面的将中国法律介绍到西方世界的是幼时曾到过中国的小斯当东,他于1810年出版的《大清律例》英译本,充分展现了“刑法中国”的形象,也成为多数学者研究汉学其他领域的重要文献,但法律史却是个例外。直到最近,西方学者对中国法律的相对忽视才逐渐得到改观,并从较为客观的角度历史性的分析了当时的法律传统和法律体系的重要性。

尤陈俊老师从专业的研究角度,用大量的史料和影像资料介绍了传统中国法律的海外形象演变历史,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与研究方法,引起了与会老师们的共鸣。在自由讨论与交流环节中,老师们从各自研究领域出发,提出了多个与这一研究主题相关的问题以及对现代中国的海外形象树立与传播的思考,尤陈俊副教授基于专业角度就大家的疑问一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本次沙龙活动以“圆桌会议”的形式展示了开放性与包容性的学术交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