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第二季度城乡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情况

06.08.2015  18:21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京民社救发〔2014〕219号)文件规定,昌平区低保事务管理中心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经审核,  昌平区2015年第二季度城乡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共计181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376781.34元;(其中:城市低保医疗救助37人次125969.07元,农村低保医疗救助137人次228141.74元;城市低收入医疗救助1人次588.18元,农村低收入医疗救助6人次22082.35元。)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