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诗歌征集暨朗诵演出活动的通知

27.01.2015  17:36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诗歌征集暨朗诵演出活动策划方案

2015年1月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促进首都安全文化建设再上水平,北京市安全生产局决定在2015年组织开展“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诗歌创作征集暨朗诵演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是生产生活永恒的旋律,生命是社会活动最高的价值体现。本次活动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月-2015年7月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北京市安监局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通州区安监局

协办单位:中国诗歌学会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

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通州区安监局。

四、活动范围和方式

诗歌征集范围为:市各区县、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各企业单位、各类院校、各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北京市居民及在北京市工作、居住的各界人士,外省市关心安全生产的社会各界人士。

诗歌征集方式:为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采取“单位组织”和“社会参与”两种方式。各区县(开发区)、中央在京及市属企业(集团)、大型连锁企业、团市委组织集中征集,区县、企业集团征集上报数量不少于50篇,大型连锁企业不少于20篇。“社会参与”不限,团市委动员在京高校开展社会征集。组委会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诗歌创作和投稿。

五、活动具体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

本次活动的作品征集通知由北京日报、北京晚报、中国安全生产报、北京电视台等相关媒体进行报道;北京市安监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各有关单位,活动整体方案在北京市安监局、首都之窗、“北京安监”微博、中国诗歌学会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网站上发布。

(二)创作征集阶段(1月—4月30日)。

1、创作要求:

政治方向正确,符合主题要求;遵循诗词格律基本规则,韵律生动,朗朗上口,适合朗诵;体裁以诗歌创作为主,作品不限体裁。现代诗、古体格律诗词(赋)均可;如创作现代散文,应以韵文为先。篇幅最多不超过100行,散文字数不超1500字。

2、创作主题:

(1)赞美歌唱首都城市安全、生产安全,抒发传递正能量;

(2)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

(3)宣传安全监督检查,赞颂首都安全战线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和安监行业的风采。

3、投稿需知: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报送单位应严格审查报送作品。因抄袭他人作品导致的版权纠纷由作品提供单位及提供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2)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主办单位保留公益性版权。

(3)以电子文档投稿,不接受纸质稿件。

(4)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5)参赛作品邮箱投稿的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如:《水调歌头》苏轼。稿末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信息,并附100字内个人简历。

4、专业诗人主题创作:

为保证诗歌征集质量,4月上旬,由中国诗歌学会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邀请,组织8—10位诗人组成基层“采风团”,深入地铁运营、地铁建设建筑施工等企业,以及区县安监局、乡镇街道安监科进行体验生活采风,以采访典型人物、典型团队为主,每人创作1篇以上高质量的安全主题诗歌。创作的作品不参加评选,只参加演出,评奖时颁发“荣誉奖”。采风活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并纳入活动预算。采风地点由北京市安监局具体安排,与中国诗歌学会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共同组织。

5、作品汇集整理: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州区安监局)分别设置“单位组织”和“社会参与”投稿电子邮箱。“单位组织”作品由各区县(开发区)、各企业集团在4月30日前统一上报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社会参与”直接投稿至[email protected]。稿件征集结束后,按评选要求汇集整理成若干份,提供专家进行评选。

(三)组织评选阶段(5月1日—6月15日)。

1、评选方式: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人员由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和朗诵研究会组织,人员在5~7人。具体评审细则由主办方同意后实施。

2、奖项设置:本次评选活动共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50篇,荣誉奖若干篇。设立优秀组织奖8名8名。

(四)培训及朗诵汇演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1、辅导培训:为保证演出效果和质量,6月15日—7月5日,由朗诵演唱专业委会和朗诵研究会组织一期朗诵艺术培训班,培训对象以参加演出的获奖诗歌作者和“十佳安全宣传员”为主。

2、朗诵演出:演出时间定于2015年7月中旬;演出地点初步定为通州区文化馆,观众在500人以内。

3、演出人员:朗诵艺术家,获奖诗歌作者,北京市“十佳安全宣传员”等。

4、演出形式和内容:

现场演出前,进行获奖作品的颁奖表彰仪式。

演出以朗诵诗歌大赛获奖作品为主,适当安排其他内容的朗诵作品及其他形式的演出节目;演出节目及节目单制作由中国诗歌学会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负责,演出时间在2小时之内。

(五)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由中国诗歌学会朗诵演唱专业委员会、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编辑整理,将获奖作品出版印刷50000册,内部赠发,不发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