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职业技能鉴定站粮油质量检验员(初级、中级)鉴定公告
03.03.2017 14:3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一、鉴定职业:粮油质量检验员
二、鉴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三、鉴定人数:中级31人,初级51人,报满截止。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考评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本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考评鉴定:
1.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2.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粮食行业特有工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职工。
3.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4.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
1.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9:00—11:00;地点: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
2.技能操作考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在理论知识考试前1周领取。
六、鉴定有关事项
本次鉴定以《国家职业标准—粮油质量检验员》为标准,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评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指定参考教材为国家粮食局编印的《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质量检验员》和《国家职业标准》。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114房间;
3.相关材料: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好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本人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八、相关费用
鉴定费350元/人。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呙琴 蔚 然
联系电话:60256162、60240970
传 真:60240970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路46号
邮 编:100162 2017年3月2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3.03.2017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