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施行数日 昌平法院便民利民受好评

05.05.2015  21:22
  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的首个工作日,从5月4日开始,昌平区法院稳步、有序地推进立案工作,并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诉讼引导和便民措施,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5月4日,与往常一样,一些当事人一早就来到昌平法院等着立案。上午8点,昌平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等窗口工作人员就已经准备就绪。从8点30分开始,当事人排队有序地通过安检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在导诉台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准备起诉的当事人分别到立案取号机取号,并进入立案大厅等待立案窗口的叫号。立案法官按照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要求,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予以释明;对于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事人,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

  从2014年开始,昌平法院全新打造了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可以在大厅快捷地办理信息查询、档案调取、材料转交等除开庭以外的所有诉讼事务,获取庭审观摩、网上文书阅览、诉前调解等司法资源,享受饮水机、手机充电、“Wi-Fi”上网、医药箱等便民服务或便民设施。为配合立案登记制施行,昌平法院还在诉讼服务大厅摆放了《登记立案流程图》、《网上预约立案须知》、《立案庭各窗口岗位责任》等展板、手册,为当事人提供了详细的立案方面的提示和告知。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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