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拳整治“空闹” 殴打机组人员将被依法惩处

10.08.2016  18:43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民用航空法律制度,中国民用航空局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突出强化航空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发展、维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
      据悉,此次修订,对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劫机、扣留人质等,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者航空设施场所,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强行拦截航空器;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者公众安全的虚假信息;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在航空器内使用火种、吸烟的;强占航空器内座位、行李架,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以及机场内其他航空设施设备,强行打开飞行中航空器应急舱门;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在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辱骂、殴打机组人员、安检员、机场地面服务工作人员,均将被依法惩处。
      近年来,“空闹”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今年2月开始施行《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对旅客文明出行及维护航空运输安全起到了一定的预防和震慑作用。但是不文明行仍屡禁不止,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目前我国对于此类事件量刑过轻,一般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条量刑,至多不过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了事。然而航空安全无小事,“空闹”因为事关航空安全,对航空空防、其他旅客群众,存在潜在的巨大危害。按国际惯例,只要涉及航空安全,都应从严从重处罚,因此应该制定关于航空闹事、打人事件的相关法律,用法律约束旅客行为,才谈得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近日下发了《航空安全员执勤记录仪使用及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在航空器内告知旅客已进入音视频采集公共区域,并要求在需要检查旅客登机牌及相关证件,防范、制止机上非法干扰和扰乱行为,对机上非法干扰行为人、扰乱行为当事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强制其离机,收集证据材料、调解、询问等情况,都要进行音视频采集,记录仪的音视频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空防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配备执勤记录仪无疑能对心怀不轨的部分旅客产生震慑,同时也为航企对扰乱行为和非法干扰行为的处置提供保护,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使用其中记录的信息厘清各方责任。发生空闹事件后,网络上常常会出现许多所谓的现场视频和各种传言。执勤记录仪采集的信息如果能够第一时间公布,那么对引导舆论、制止谣言应当可以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记者 钱春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