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 今年全市立案54件
中新北京网6月4日电 (记者 杜燕)“Pm2.5去除率大于99%”,“联合中科院、清华大学400多名教授、研究院”……如果空气净化器和净水器有这样的宣传用语,都属于夸大功效和误导消费者。今天,北京市工商局表示,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对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进行集中整治,已立案54件,罚款183万余元。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份以来,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主要家电卖场和相关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他透露,截至目前,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720余户次,网站80余户次,检查品牌10余个次,立案54件,已经结案22件,罚款183万余元。另外做出行政指导3件,责令改正3件,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他指出,在此次全市拉网式巡查行动中,发现北京市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相关行业的经营秩序总体良好,经营者大多能够守法经营。“立案查处的主体数仅占检查总户数的3%,违法比例很低”,说明北京市的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市场是相对放心的消费市场。
他指出,专项行动期间,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宣传用语中表述为“pm2.5去除率>99%”,“联合中科院、清华大学400多名教授、研究员”等。
整治期间,工商部门还查处了一批相关典型案件。像大兴工商分局查处“某购物(北京)有限公司净水器虚假宣传案”罚款20万元;丰台工商分局查处“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空气净化器虚假宣传案”罚款5万元;;石景山工商分局查处“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净水器虚假宣传案”罚款5万元;西城工商分局查处”某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空气净化器虚假宣传案”罚款15万元。
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和行业自律。(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