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2015年1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集中执法力量,紧紧围绕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对主要家电卖场和相关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70人次,执法车辆723车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720余户次,网站80余户次,检查品牌10余个次,立案54件,已经结案22件,罚款183万余元,另外做出行政指导3件,责令改正3件,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在此次全市拉网式巡查行动中,发现我市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相关行业的经营秩序总体良好,广大经营者能够守法经营。立案查处的主体数仅占检查总户数的3%,违法比例很低,本市的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市场是相对放心的消费市场。
早在2014年,北京市工商局就组织执法力量对我市空气净化器市场进行了两轮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肯定了我局的作法,决定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2015年,北京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空气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部分经营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秉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经营领域”的执法导向,抽调执法骨干、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在前期调查摸排的基础上重点查处以下违法经营行为:一是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二是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三是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的。
整治期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了一批相关典型案件。大兴工商分局查处“某购物(北京)有限公司净水器虚假宣传案”罚款20万元。丰台工商分局查处“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空气净化器虚假宣传案”罚款5万元;“某商贸中心空气净化器虚假宣传案”罚款5万元。石景山工商分局查处“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净水器虚假宣传案”罚款5万元。西城工商分局查处“某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空气净化器虚假宣传案”罚款15万元。
行动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宣传用语中表述为“pm2.5去除率>99%”,“联合中科院、清华大学400多名教授、研究员”等
今后,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工商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支持下,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专项治理,强化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和行业自律,规范北京市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行业健康发展,守护好首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