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收改革攻坚这一年:增活力——税收“减”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6.12.2016  17:37
        2016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全国各行各业全面铺开,新旧发展动能加速转换,供给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一年来,税收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工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等各项税收改革,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服务水平,以税收“减”法赢得了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加”法。
       

税收普惠 小微企赢得大未来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创业就业的主渠道。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对税费负担的“痛感”更为明显。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方面,都对小微企业给予了直接减免税的照顾。特别是近几年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月销售额从2万元提高至3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元跃升至30万元,覆盖所有小型微利企业。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先后4次对18个省份开展明察暗访和“回头看”,促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地。从税收数据看,税收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成效显著。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853亿元,同比增加120亿元,增长16.4%,有力促进了小型微利企业向好发展。全国小型盈利微利企业盈利,从一季度末的18%提升到三季度末的20.1%。
        融资难、融资贵是阻碍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突出因素。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负担,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措施,如,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相应免征增值税),其担保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等。
        除了实施直接减免税政策之外,税务部门主动加强与银监会、金融机构合作,实施并拓展“银税互动”范围,将受惠企业从目前的A级纳税信用企业拓展至下年度有趋势转为A级的B级纳税信用企业以及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研究推出“纳税信用+外贸”等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助力进出口贸易和企业“走出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对重点群体、残疾人、军转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等创业就业的主体,国家也通过减免税消除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给予8000元,最高9600元的限额税收减免。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给予工资100%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个人创业给予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对军转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全额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2016年前三季度,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重点特殊就业群体共减免税收96亿元。
        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小微企业有了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企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税务登记户数已由2012年的3460万户增加至2016年10月底的4700多万户。
       

定向施策 创新热汇聚新动能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一年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创新,并根据新问题新情况适时调整制定新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负,充分释放创业创新潜能,用减出来的“真金白银”撬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汇聚起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
        这一年,多项鼓励创新的税收新政持续发力:
        ——2016年1月1日起,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进一步放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也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2016年1月1日起,企业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
        ——2016年9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实施递延纳税政策,同时降低适用税率。政策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针对的股权激励方式也进一步拓宽。
        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广度和深度,一定程度上带动着着万众创新的热度和高度。除上述新增优惠政策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从孵化平台、资金、技术、人才和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精准发力,效果显著。
        孵化平台是创新的土壤。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研发投入是企业创新的支撑。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国家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引领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外,还对计算机制造等10个重点行业研发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今年前三季度,加速折旧政策为企业减税73亿元。
        人才资源是创新的关键。为激励科研人员投身创新,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引进人才回国补助,对科技人员的股权奖励和非货币性投资,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或延期、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
        成果转化是创新的价值。税收政策注重促进上游企业科技成果向下游转移,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制度减税 新税制带来发展新契机


        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今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大多数行业都能受益于增加抵扣从而减少重复征税。从目前情况看,2016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要求掷地有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这一改革目标注入试点方案的顶层设计中,坚持促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总体上确保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都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顶层设计的美好蓝图只有付诸实施才能真正实现。面对纳税人数量多于以往、准备时间紧于以往、工作难度大于以往的改革任务,税务总局迅速成立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及时梳理分解了税务系统推进营改增112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改革推进中,建立了碰头会、通报会、协调会和简报、通报、专报的每日“三会三报”制度,统一指挥、快速响应、集中调度。短短55天的准备时间里,税务部门稳妥做好了1000多万户纳税人资料交接、税务登记、辅导培训等工作,印发了46份政策和征管文件,编发了58万字的辅导材料,印制了23亿份发票供纳税人使用,调整了89项税收征管系统模块功能,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在线访谈等,及时收集、解决纳税人提出的上万个问题和建议。试点运行过程中,及时研究并适时出台针对个别行业的政策文件10余份,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体系。特别是在“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等重要节点先后四次推出共80条保障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为了让因规模大、业务复杂而被称为营改增“最难啃的骨头”的金融业纳税人用好增值税抵扣机制,税务总局专门出台《关于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专项辅导工作的通知》,逐一梳理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费用项目,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抵扣凭证应取尽取,进项税额应抵尽抵,充分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等政策。北京、上海、湖南等地税务机关更是对出现税负上升的少数纳税人,安排专人上门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专题辅导,引导纳税人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税制要求。
        税务部门以百分之百的雄心、百分之百的匠心、百分之百的决心取得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亮眼成绩:5-10月份,四大行业累计减税965亿元,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除四大行业本身减税外,由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前期已试点的“3+7”行业减税939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966亿元。上述合计,5-10月减税2870亿元,加上1-4月份营改增减税847亿元,2016年1-10月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3717亿元。依此推算,预计此项改革全年减税超过4700亿元,加上带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收,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这组减税数据的背后是营改增对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营改增全面推开,将应税服务和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贯通服务业内部和第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力推动了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促进整个经济链条良性运转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据山东省济宁市国税局局长许本虎介绍,仅2016年5至8月份,济宁市就新增服务业纳税人1791户,增加就业人员9500多人。
        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是继营改增后今年又一项重大税制改革,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开。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全面从价计征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实现资源税收入与资源价格挂钩,资源价格上涨时可以自动增加收入,抑制相关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过热”;资源市场低迷、矿价走低时可以自动降低税负,减轻企业负担,对矿业经济发展起到了“自动稳定器”的调节作用。同时,全面实施清费立税,清理收费基金,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规范的税费关系激发了市场活力,也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从7-10月改革实施情况看,按改革前政策计算,全国129个税目应征资源税费132亿元,改革后,实际征收资源税收入102亿元,总体减负30亿元,降幅22.57%,绝大部分税目负担下降。按照改革新设促进资源节约的优惠政策,改革四个月,全国共为充填采矿、衰竭期矿、综合利用矿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资源税9628万元,鼓励企业充分回收利用尾矿、矿渣等资源,促进资源节约开发和有效利用。
       

提质增效 强管理为企业降成本


        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同时,税务部门还通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税收征管服务质效等,多措并举,不断降低企业办税成本、财务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等,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便民提速,降低办税成本。从2014年起,税务总局连续三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提速纳税服务,70%以上的事项即时办结,报送资料减少40%左右,报送环节压缩60%以上,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2016年又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当头炮”深入推进,瞄准办税“难点”“痛点”“堵点”,推出10类31项便民办税举措。
        ——完善机制,降低财务成本。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通过部门间系统连接,信息共享,协同运作,实现税款缴库、退库、更正、对账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实时化处理,不但大大方便了纳税人,有效减少办税成本,还降低了企业税款在途时间过长产生的财务成本。通过完善出口退税管理规范、修订分类管理办法、推行无纸化、实施离境退税等措施,及时足额为企业办理退税,有效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占用压力,较好地发挥了出口退税支持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
        ——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税务总局仅保留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减负”。例如,不再保留对办理税务登记核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真正降低了办税“门槛”。对于原来需要层层审批的事项,税务部门按照“谁实施谁受理”的原则,由作出许可决定机关直接受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今年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将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王军局长在2016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明确强调和要求,“主动依规减免税,执行中不打折扣,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样,是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基本职责”。各级税务部门用实际行动将税收优惠政策转变成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税制改革中降负担,在征管服务上提质效,不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来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