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我市轨道安全监管职责
05.02.2015 10:49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规范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作为《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重要配套文件之一,近日,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安全监管暂行办法》。
《办法》结合轨道保护区与公路、城市道路等其他设施保护范围重叠,存在相互影响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对做好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细化各方职责。针对安全监管涉及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轨道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和施工作业单位细化了建立管理体系、论证安全影响、施工安全监管、依法安全施工等职责。二是明晰工作程序。详细阐述了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工程申报、论证委托、企业预审、专家评审、配合启动、工程实施和工后评估、工程备案等环节的工作内容。三是制定问责机制。明确作业单位、产权和运营单位违法规定,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仍不进行整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办法》的出台,健全了安全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实现了分线路、分区段与轨道交通资产管理单位、运营单位的对接,使我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又上新台阶。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05.02.2015 10:49
故
事